上半年,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2.1%,继续保持平稳增长。
重点商品零售额保持较好增长。上半年,限额以上单位中,粮油、食品类零售额增长15.7%,服装、鞋帽、针纺织品类零售额增长12.7%,日用品类零售额增长6.1%。
部分升级类商品零售额增势良好。上半年,限额以上单位中,文化办公用品类、体育娱乐用品类零售额分别增长76.2%和16.3%;能效等级为1级和2级的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商品零售额增长1.7倍,智能手机零售额增长38.0%。
新业态零售额增长较快。上半年,限额以上零售业单位中,便利店、专业店零售额分别增长31.2%和6.5%;超市、购物中心零售额分别增长12.4%和5.6%。网上零售持续向好,限额以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零售额增长19.5%。
注释
1.指标涵义
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:是指企业(单位)通过交易售给个人、社会集团非生产、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,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。
2.统计范围
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、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。其中,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(单位)、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(单位)、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(单位)。
3.调查方法
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面调查,对限额以下单位进行抽样调查。